关于全国跳绳等级教练员、裁判员、晋段官培训班 执行规范的通知
来源:中国跳绳 | 作者: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 | 发布时间: 409天前 | 154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了更好地推动跳绳运动健康、有序地发展,输送合格的体育人才,规范市场运营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全国跳绳等级教练员、裁判员、晋段官培训执行工作,各合作机构对申请举办的跳绳等级教练员、裁判员、晋段官培训,应按照如下规范执行:

1.培训报备审核:各合作机构在培训计划宣传前15个工作日,将申办表(包含时间、地点、培训讲师、授课方式、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收费标准等)提报给我方进行审核,如无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内给与回复审核意见,各合作机构根据审核意见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2.不同级别的教练员或裁判员培训班须分开培训。

3.招生宣传: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协议要求,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拟报名学习人员。

4.价格执行

4.1须执行全国统一市场指导价格(详见附件二),不得以各种形式扰乱市场价格体系。

4.2特殊人员(在校大学生、退伍军人)收费标准:全国统一市场指导价格(证)*80%,须提前报备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4.3特殊群体(团体)收费标准:须提前报备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5.各级各类培训班须按照培训大纲完成教学内容、学时、考核等相关工作。

6.教学管理:为保证教学质量,须选聘符合要求的培训讲师,经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相关授课工作,具体培训讲师名单详见中国跳绳官网-教练和裁判-培训讲师。

7.物料发放:各合作机构需在开班前1周将物料数量上报我方(教练员、裁判员、晋段官物料分开计算)。

8.即日起各类培训班经过我方审核确认后,将统一在“中国跳绳官网”发布。

9.每期培训考评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结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总结、新闻稿、结算报表、完整学员信息表、学员申请表(邮寄)、试卷(邮寄)等。

10.各合作机构须遵照所签协议及本通知执行,如未按照规范执行,取消该次认证,经沟通拒不整改,我方有权终止合作。

 

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执行机构

上海大健石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



附件一:

1.学员报名、缴费、物料、授课、证书邮寄统一由各培训机构负责;

2.各机构在每次培训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完整学员信息表电子版发给执行机构(包含信息表,学员表,日程导师安排表、物料表、结算表需填写完整),并进行结算和支付;

3.培训班需使用执行机构规定的培训大纲、考试试题;

3.1各机构负责考卷的批阅(中级教练员以下,二级裁判员以下班级),高级教练员或一级裁判员以上班级的阅卷工作需由推广委各工作委员会进行;

4.各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需将所有考核试卷、学员申请表纸质版及所剩物料邮寄至执行机构(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长逸路15号A幢1407室 王智丽13918698526)

 

附件二:

全国跳绳等级教练员、裁判员、晋段官培训班

统一市场收费价格体系

培训等级

价格(元/人/科)

初级教练员

1000

三级裁判员

1000

中级教练员

1200

二级裁判员

1200

高级教练员(单科)

2000

一级裁判员

1580

国家级裁判员

2480

初级晋段官

500

中级晋段官

700

高级晋段官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