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毽球协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跳绳联赛(广东廉江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中国跳绳 | 作者: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 | 发布时间: 154天前 | 1627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毽球协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跳绳联赛竞赛总规程的通知》(中毽协字〔2024〕26号),2024年全国跳绳联赛(广东廉江站)定于12月13日至16日在广东省廉江市举办,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一:中国毽球协会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跳绳联赛(广东廉江站)的通知

附件二:2024年全国跳绳联赛竞赛总规程

附件三:安全责任书-模板

附件四:2021-2024年全国跳绳竞赛规则

附件五:全国跳绳比赛音乐

附件六:2024年全国跳绳联赛(广东廉江站)参赛人员基本信息表-模板

 

 

中国毽球协会

2024年11月22日

 


2024年全国跳绳联赛(广东廉江站)

竞 赛 规 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毽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

廉江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廉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上海大健石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湛江东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汉文体育服务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

比赛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16日(12月13日报到,14日、15日比赛,16日离会)

比赛地点:广东省廉江市廉江体育馆

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于11月29日12:00前登录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官网竞赛报名系统(www.crsa.cc)进行报名,缴纳竞赛服务费;并于12月8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以下材料提交:

1.健康证明(医院体检心电图,运动员需要)

2.安全责任书(官网下载模板,教练领队运动员均需要)

3.保险投保单(领队、教练、运动员均需要)

(二)请参赛人员根据提示完成基本信息表(官网下载模板)填写,于12月8日17:00前将上传至链接:

https://www.wjx.cn/vm/QVYl7jP.aspx#。

(三)报到:请于12月13日10:00至18:00间前往廉江体育馆办理报到事宜,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请于报到时将队伍3号旗交给会务组。

(四)赛事组委会联系信息

1.联系人:吕龙吟19117386069,沈婷婷18930492002

2.赛事咨询邮箱:ss@crsa.cc

3.中国跳绳官方网站:www.crsa.cc

4.微信公众号: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绳队友

四、赛事教练微信群

(一)自本规程下发起,赛事组委会组建本项赛事微信群,各参赛单位指派1名领队或教练进群,不允许家长或学生进群,群昵称必须以“省级+单位简称+姓名”命名,不符合要求的将被移出群组。请报名参赛单位指派教练员主动添加中国跳绳官方客服微信,统一以“2024年全国跳绳联赛广东廉江站+单位/队+姓名”格式发送添加申请。

(二)赛事期间有关通知、公告(如通知、名单核对等),将统一在赛事微信群公布,请各单位教练员自行留意查看。

五、经费

(一)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为便于统一管理,确保赛事安全进行,赛事期间组委会统一提供比赛期间的食宿以及酒店往返赛场的接驳车,费用统一由湛江东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收取,套餐A:780元/人,套餐B:750元/人,含12月13日至15日住宿、13日午餐至16日早餐,赛场往返体育馆接驳。费用须于11月29日前一次性付清,提前离会不予退还。食宿套餐数量有限,将按照预定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如若不足,将安排其他备用套餐,具体价格另行通知。

付款方式:请各队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将费用汇入如下账户,并于汇款单上注明参加赛事名称及队伍名称(例: **赛**单位/队)。

账户名称:湛江东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2015020809200409363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支行

(二)参赛人员须缴纳竞赛服务费60元/人/项。段位制等级认证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国跳绳段位制(试行)》执行。

付款方式:请各队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将竞赛服务费汇入如下账户,并于汇款单上注明参加赛事名称及队伍名称(例: **赛**单位/队)。

账户名称:上海大健石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账    号:121910540310802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控江路支行

联 系 人:王  瑛  电话:021-36411630

(三)本次赛事将严格执行赛前报名和付费确认,逾期视为弃权。

(四)实习裁判差旅费用自理,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六、赛事用绳

30秒单摇跳(双脚轮换跳)、3分钟单摇跳、4x30秒单摇接力、1分钟单摇跳(并脚跳)项目使用“Loop”牌“Loop PRO”电子计数设备,U1联机绳具自备。其他项目使用绳具采用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认证绳具。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