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队友会员管理办法(细则)
来源:中国跳绳 | 作者: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 | 发布时间: 45天前 | 583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绳队友会员中心是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执行机构上海大健石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唯一的官方会员中心。加入绳队友会员,可享受定制化优质服务,成为推动跳绳文化传播、促进跳绳运动发展的核心力量。

第二条 绳队友会员中心致力于为会员打造充满活力、专业且温馨的跳绳社区,让每位个人会员都能在其中实现个人价值,收获成长与快乐;让每个团体会员在第一时间获得绳队友 推出的相关活动和产品信息,赢得绳队友“推广”和“展示”等特定活动的“专属”机会。绳队友会员中心秉承“共享成长,共享荣耀”的理念,使绳队友会员获得归属感与成就感,共同推动跳绳运动的发展与普及。

 

第二章 会员分类

第三条 绳队友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四条 会员级别:个人会员分为普通和VIP会员,团体会员分为金牌、银牌和铜牌会员,各类会员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章 入会流程

第五条 请根据以下流程申请入会:

(一)扫描下方二维码:按需注册会员,在线支付后,按照指引填写并提交申请登记表(单位会员)、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会员)、单位资质证明(单位会员)。

 

(二)申请个人/单位会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于月底统一兑换相关会员权益。

(三)基于环保责任的考虑,个人会员发放“绳队友个人会员”电子卡;团体会员发放“绳队友(金牌、银牌、铜牌)团体会员”实物牌匾+电子输出稿。

(四)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佐佐

联系电话:17740869760

联系邮箱:zz@crsa.cc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1号楼103B室

 

第四章 个人会员

第六条 热爱跳绳运动者均可申请加入,经审核通过后成为绳队友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个人会员、VIP个人会员。个人会员每年度注册一次。

第七条 个人会员义务

(一)个人会员在接受本办法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办法,特别是其中的限制或免除责任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

(二)个人会员应具备阅读、理解、接受本办法所需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个人会员填写的注册信息为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如注册信息有任何变动,请及时进行相关补充、更正。如填写的注册信息是虚假、模糊、缺漏或非法的,绳队友会员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会员服务。如因此对申请人或第三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绳队友会员中心将免于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果因此对会员中心绳队友权益造成损害,绳队友会员中心将保留向个人会员或第三人进行法律追诉的权利。

(四)VIP个人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个人会员须遵守本办法,自觉维护绳队友合法权益和声誉,不得损害绳队友的形象和利益。

(六)关心和支持跳绳运动的发展,积极组织、参与和推动所在地的跳绳活动。

第八条 普通个人会员的权益

(一)【独家精选】及时获得定制的绳队友活动及产品信息。

(二)【会员抽奖】参与幸运抽奖,有机会获得精美奖品。

(三)【新品发布会】有机会莅临绳队友新品发布会。

(四)【先试后买】有机会先试用后购买绳队友指定产品。

(五)【活动资讯】受邀加入“绳队友社群”及时了解各类活动日程及安排。

(六)【活动参与】可参加大健石体育举办的跳绳培训、赛事、行业交流活动;具体可享有的会员福利种类及内容受限于您的会员活跃度及忠诚度,以及相关福利的条款及条件。

(七)【新会员礼包】新入会即可获得跳绳入门大礼包,包含基础跳绳教学视频课程、跳绳训练辅助工具等。

(八)【老会员回馈】老会员在“感恩回馈月”(每年3月)购买商品享额外折扣,普通老会员享受9.5折。

第九条 VIP个人会员的权益:

(一)获得“绳队友VIP个人会员电子卡”。

(二)获得绳队友纪念徽章1枚。

(三)赠送价值400元品牌装备+教学视频。

(四)享有普通会员的所有权益。

(五)可参与全国跳绳赛事俱乐部组个人比赛。

(六)优惠政策:中国跳绳官网商城实物产品9.5折优惠(特价产品除外,多重优惠不同享)。

(七)拥有全国跳绳高级教练员资质的VIP个人会员,将有机会优先受邀担任各类培训讲师。

(八)拥有一级及以上等级裁判员资质的VIP个人会员,将有机会优先受邀担任各类培训讲师。

(九)【专属活动定制】根据兴趣偏好和技能水平,参与个性化跳绳活动,会员内部竞赛及赛前指导、趣味健身挑战等,完成挑战赢取健身类奖品,帮助会员在技能上实现突破。

(十)【老会员回馈】老会员在“感恩回馈月”(每年3月)购买商品享受折上9折。

(十一)【专属参与】可向会员中心申请参与参与各项活动工作,如加入全国赛事、培训宣传,国际赛事观摩,参与高端训练营等。

(十二)【推荐奖励】成功推荐新VIP个人会员入会,可获得价值66元商城指定商品购物优惠券。

(十三)【专属顾客服务通道】开设专属的客户服务通道,提供快速响应的咨询和问题解决服务。

(十四)【推荐就业】VIP个人会员提供简历,有机会被推荐至相关企业、学校。条件优异者可在中国跳绳官网、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发布求职公告。

 

第五章 团体会员

第十条 学校、体育俱乐部、教育机构、各级各类社会团体、企事业及其他等依法登记的单位,均可向大健石体育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并缴纳会费后,成为绳队友的团体会员。绳队友团体会员分为金牌、银牌和铜牌会员单位。

第十一条 团体会员单位义务

(一)团体会员须遵守本办法,自觉维护绳队友合法权益和声誉,不得损害绳队友的形象和利益。

(二)申请负责人填写的注册信息为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如注册信息有任何变动,请及时进行相关补充、更正。如填写注册信息是虚假、模糊、缺漏或非法的,绳队友会员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会员服务。如果因此对申请单位或第三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绳队友会员中心将免于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果因此对绳队友会员中心的权益造成损害,绳队友会员中心将保留向申请单位或第三人进行法律追诉的权利。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在本地或本单位积极宣传和开展跳绳运动。

第十二条 铜牌会员单位权益

(一)获得“绳队友铜牌会员单位”牌匾实物制作电子输出稿。

(二)受邀加入“绳队友社群”,获取跳绳行业资讯。

(三)获得培训、赛事承办单位和段位制考评中心申请资格。

(四)中国跳绳官方平台展示1处(官网)。

(五)以会员单位名义在自有平台进行品牌宣传:不涉及产品宣传,宣传材料需报备确认后执行。

(六)可参与全国跳绳赛事俱乐部组比赛。

(七)优惠政策:在职员工参加由大健石举办的全国等级教练员、裁判员、晋段官培训班,享受9折优惠,限额2人次。

(八)优惠政策:中国跳绳官网商城产品9折优惠(特价产品除外,多重优惠不同享)。

(九)【新会员礼包】新入会除赠送价值500元品牌装备+教学视频外,还可获得跳绳活动策划咨询服务。

(十)【老会员回馈】老会员在“感恩回馈月”(每年3月)购买商品享受折上9折。

(十一)【合作拓展】参与会员单位业务对接会,拓展业务渠道,对合作成果显著的给予额外奖励,如免费提升会员等级一年、增加官网展示位时长等。

(十二)【推荐奖励】成功推荐新团体会员入会,若为铜牌团体会员,可获得价值200元商城指定商品购物优惠券。

(十三)【专属参与】可向会员中心申请参与各项活动工作,如加入全国赛事、培训宣传,国际赛事观摩,参与高端训练营等。

(十四)【专属顾客服务通道】开设专属的客户服务通道,提供快速响应的咨询和问题解决服务。

(十五)【年度评选与奖励】有机会获得“最佳合作铜牌会员”等奖项,提升其市场影响力。

(十六)【协助招聘】会员单位提供招聘需求,可在中国跳绳官网、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第十三条 银牌会员单位权益

(一)获得“绳队友银牌会员单位”牌匾实物制作电子输出稿。

(二)受邀加入“绳队友社群”,获取跳绳行业资讯。

(三)获得培训、赛事承办单位和段位制考评中心申请资格。

(四)中国跳绳官网曝光:1处。

(五)中国跳绳官方平台配合品牌宣传:1次。

(六)以会员单位名义在自有平台进行品牌宣传:不涉及产品宣传,宣传材料需报备后执行。

(七)可参与全国跳绳赛事俱乐部组的比赛。

(八)优惠政策:在职员工参加由大健石举办的全国等级教练员、裁判员、晋段官培训班,享受8.5折优惠,限额2人次。

(九)优惠政策:中国跳绳官网商城产品8.5折优惠(特价产品除外,多重优惠不同享)。

(十)【老会员回馈】老会员在“感恩回馈月”(每年3月)购买商品享受折上9折。

(十一)赠送价值1500元品牌装备+教学视频

(十二)【品牌联合推广】获得专属联合宣传海报、视频资料,在官方和自有渠道同步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

(十三)【培训资源升级】享受定制化内部培训课程,使用线上培训学习平台,提升团队专业水平。

(十四)【赛事技能资源升级】定制会员内部竞赛及赛前指导、趣味健身挑战等。

(十五)【推荐奖励】成功推荐新团体会员入会,若为银牌团体会员可获得1000元商城指定商品购物优惠券。

(十六)【专属参与】可向会员中心申请参与各项活动工作,如加入全国赛事、培训宣传,国际赛事观摩,参与高端训练营等。

(十七)【专属顾客服务通道】开设专属的客户服务通道,提供快速响应的咨询和问题解决服务。

(十八)【年度评选与奖励】有机会获得“最佳合作银牌会员”等奖项,提升市场影响力。

(十九)【协助招聘】会员单位提供招聘需求,可在中国跳绳官网、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第十三四条 金牌会员单位权益

(一)获得“绳队友金牌会员单位”牌匾实物制作电子输出稿。

(二)受邀加入“绳队友社群”,获取跳绳行业资讯。

(三)获得培训、赛事承办单位和段位制考评中心申请资格。

(四)中国跳绳官网、微信公众号曝光:各1处。

(五)中国跳绳官方平台配合品牌宣传:1次。

(六)以会员单位名义在自有平台进行品牌宣传:不涉及产品宣传,宣传材料需报备后执行。

(七)申请单位产品与会员名称组合宣传,限3类跳绳产品。

(八)可参与全国跳绳赛事俱乐部组比赛。

(九)培训优惠政策:在职员工参加由大健石举办的全国等级教练员、裁判员、晋段官培训班,享受8折优惠,限额5人次。

(十)产品优惠政策:中国跳绳官网商城产品8折优惠(特价产品除外,多重优惠不同享)。

(十一)【老会员回馈】老会员在“感恩回馈月”(每年3月)购买商品享受折上9折。

(十二)赠送价值5000元品牌装备+教学视频

(十三)【合作拓展】与绳队友联合举办大型活动,活动宣传突出双方品牌。

(十四)【培训资源升级】享受定制化内部培训课程,使用线上培训学习平台,提升团队专业水平。

(十五)【赛事技能资源升级】定制竞赛及赛前指导、趣味挑战、联合办赛等。

(十六)【推荐奖励】成功推荐新团体会员入会,若为金牌团体会员可获得3000元商城指定商品购物优惠券。

(十七)【专属参与】可向会员中心申请参与各项活动工作,如加入全国赛事、培训宣传,国际赛事观摩,参与高端训练营等。

(十八)【专属顾客服务通道】开设专属的客户服务通道,提供快速响应的咨询和问题解决服务。

(十九)【年度评选与奖励】有机会获得“最佳合作金牌会员”等奖项,提升其市场影响力。

(二十)【更多个性化品牌合作】可根据其需求,定制品牌合作方案,并享有一对一的品牌推广服务。

(二十一)【协助招聘】会员单位提供招聘需求,可在中国跳绳官网、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第六章 会费

第十五条 个人会员会费:

(一)普通个人会员:免费入会;

(二)VIP个人员会:365元/人/年。

第十六条 团体会员会费:

(一)铜牌团体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银牌团体会员单位:5000元/年。

(三)金牌团体会员单位:15000元/年。

第十七条 会员有效期为注册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老会员应于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缴纳下年度的会费;新申请入会的会员在提出申请的同时缴纳当年度会费,7月1日前申请的会员缴纳全年会费,赠送全套装备;7月1日起新申请的会员缴纳半年会费,装备权益减半;如不能批准将如数退还。大健石体育收到款项后,为申请方开具相关收据。对公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大健石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账号:121910540310802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控江路支行

联系人:王瑛 021-36411630


第七章 会员注册

第十八条 会员每年度必须按时在大健石体育进行注册,注册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12月31日,注册时须缴纳会费并有权向大健石体育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九条 注册合格的会员,大健石体育予以公布,继续享有绳队友会员的权利,履行其义务。注册不合格的会员,视为会员资格暂停,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暂时丧失,直至恢复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 会员如本人/单位的联系地址等基本情况有变化,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健石体育进行更改。

 

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一条 绳队友会员中心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运营需要,不定时地修订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最新修订日期请见最后一条。

第二十二条 会员资格的冻结和取消

(一)在特定情况下,绳队友会员中心有权调整会员福利、冻结绳队友会员资格,直至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办法,并禁止再次注册成为绳队友会员。绳队友会员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绳队友会员中心保留向申请者或第三人进行法律追溯的权利。特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填写绳队友会员注册信息为虚假、模糊、缺漏或非法的;

2.参与绳队友会员中心活动过程中存在恶意欺诈行为;

3.未经绳队友会员中心书面授权,将绳队友会员帐户通过赠与、转借、出租、售卖等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4.通过制造和散布谣言或网络病毒等方式,妨碍开展绳队友会员服务;

5.利用绳队友会员服务,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二)会员资格的取消

1.不按时缴纳会费。

2.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三)会员资格被取消后,对应权益同时取消。

 

第九章 重新入会

第二十三条 重新入会流程

(一)会员在退会或被取消资格后重新要求成为绳队友会员,即为重新入会。

(二)退会后的重新入会必须在退会三个月后方能提出申请。

(三)被取消会员资格的重新入会:

1.凡违反大健石体育有关规定,被取消会员资格者,一年后方能重新申请入会。

2.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取消会员资格者,在国家给予的处罚结束一年后,视情况可否重新申请入会。

(四)重新入会须提交绳队友会员正常入会所需材料。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上海大健石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绳队友团体会员申请表



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执行机构

上海大健石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