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8全国跳绳竞赛规则》更新(20250401)
来源:中国跳绳 | 作者: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 | 发布时间: 18天前 | 2901 次浏览 | 分享到:

经2025年全国跳绳发展研讨会研究决定,对《2025-2028全国跳绳竞赛规则》通则部分进行修改,详情如下:

1.新增:1分钟10人长绳集体跳禁止使用裸露的钢丝材质绳体;如有违反,取消比赛成绩。

2.比赛中运动员若出现鞋带松散/鞋子掉落,裁判将停止计数/打分,主裁判示意提醒(花样赛举旗示意);直至运动员系好鞋带/穿好鞋子后,裁判继续开始计数/评分。

3.如在比赛中佩戴框架眼镜必须有绑带固定,并且在整个比赛过程不能出现眼镜掉落;禁止佩戴任何饰物(如手表、手链、项链、耳环、戒指等悬垂物);如有违反,算作一次违例(每人)。

4.花样赛中的自配音乐,参赛队伍提交的音乐不应超过其用于比赛项目允许的最长时间,如果时间过长,音乐将在该项目的最长时间长度处被切断。

5.新增:参赛单位须确保所递交的音乐均为原创或者已获得内容提供方的授权。如涉嫌侵权,将由参赛单位自行承担侵权责任,且取消其比赛资格。

6.所有比赛项目(包括速度赛)中,在主裁举旗示意后,运动员需积极向裁判组和观众鞠躬行礼(绳礼);集体项目要求所有人员都行绳礼;违反要求的,按违例计算(开始与结束算两次);

7.比赛中非人为因素造成比赛无法继续,经主裁判批准后,可进行重赛(手柄与绳体脱离、断绳不予重赛)。

8.国内花样(集体个人花样)、表演赛中,失误指至少影响场上半数活跃队员的失误。

9.速度赛中,出现抢跳或抢换后,取消该项目比赛成绩。

10.个人绳速度接力赛中,多个运动员同时跳绳或其他干扰裁判执裁的行为,由视为一次违例改为取消成绩。

11.4×30秒交互绳单摇接力中跳绳运动员方向错误,由计数暂停改为取消成绩。

12.新增:运动员对裁判员裁决有争议时,仅接受对自己的成绩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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